政策法规(全民健身计划纲要)
梅州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006-12-8 21:32:40 有人阅读过此文


    第二期工程自2001—2010年,经过10年的努力,把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,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。
    (二十六)本纲要在国务院领导下,由国家体委会同有关部门、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。国家体委负责组织实施。
   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,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和实施方案。各部门、各系统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方案。

   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根据本纲要的要求,结合部队实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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