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场地管理办法
梅州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006-12-3 15:13:30 有人阅读过此文

 

为保证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,用好、管好训练场地设施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:
  一、每个训练场地教练员为场地管理人员,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 ; 
  二、教练员在训练前必须提前15分钟到训练场,检查训练器材;在训练结束后要关好门、窗、水、电,训练器材按指定地方摆放,搞好场地清洁卫生后才能离场;
  三、教练员要加强训练场地设施、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,发现设施、器材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,杜绝安全隐患的存在;
  四、训练场地内严禁吸烟、饮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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